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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在我校顺利完成教育实习

发布时间: 2016/11/19 6:42:00 访问次数: 5607
 

 
弘文励教  薪火相传 
 
 
 
 
 
  2016年10月10日至11月11日,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六名同学在我校进行了为期五周的教育实习。
  10月10日上午,实习教师在南校区大会议室集合,校长助理王晨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明确了每名实习老师的指导教师。六名实习教师进入初一和初二年级,分别跟随蒋红梅、马蕾、李萌、卞绍义、曹颖俊、朱知琴、白虹、张丽红、贺军和白雪峰老师,围绕语文课教学及班主任工作展开教育实习。
  第一周,在指导老师们的耐心指导和悉心帮助下,实习教师们很快熟悉了各自所在班级的情况,适应了教学和班级管理的节奏。各具特色、形象生动的语文课,主题明确、发人深省的班会课,指导教师的谆谆教导,孩子们的灿烂笑容……让实习教师很快与同学们建立了“亦师亦友”的良好关系,并充分感受到了学校优质的教育教学及管理水平。
  10月24日,初二年级组的三位实习老师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组织了内容充实、主题丰富的班会活动。班会课上,实习老师们设计了有趣的游戏,并与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学习经验和社会实践经验。
  之后的几周时间里,六名实习老师积极融入校园生活,参加了各项教育教学活动。10月31日至11月4日,实习老师参加了我校的期中考试阅卷工作,出色完成了任务,受到老师们的一致赞扬。11月2日下午,初一年级实习老师与师生一同参观了自然博物馆,解读生命与自然的秘密。11月3日上午,初二年级实习老师与师生前往卢沟桥,参观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情怀。
  在为期五周的实习过程中,六名实习教师取得了很大进步。在班主任工作方面,实习老师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大小事务,学会有计划、有方法地处理各类事情,并与学生相处融洽;在教学工作方面,六位实习老师高效地完成了教学任务,他们真正走上讲台,体会教师的责任与不易,在磨砺中不断进步,并立下成为优秀教师的坚定目标。
  二十五天向指导教师的请教学习,二十五天与学生们的朝夕相处,六名实习老师与我校师生建立了深厚的情谊,他们在积极实践中弘文励教,薪火相传。(撰稿 实习生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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